水電工怒殺同事 更一審判決25年6個月徒刑

水電工怒殺同事 更一審判決25年6個月徒刑
發生在一百零四年六月,桃園一名水電工「湯嘉閎」因為跟同事不合就在離職後闖進水電行,拿西瓜刀砍死兩名同事,事後湯嘉閎還回到父母墳前懺悔再投案。現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,湯嘉閎依兩項殺人罪判他25年6個月徒刑、褫奪公權8年,全案還可再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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